关于缝纫机是谁发明的,一向众说纷纭。其实,第一台缝纫机是美国人伊莱亚斯·豪(1819-1867)发明的(专利号:4750)。伊莱亚斯·豪生长于马萨诸塞州的斯宾塞,并于当地一家纺织厂由学徒工成长为一名能干的机械师。也许是兴趣所致,他潜心于缝纫机的研究,到1845年4月,终于创造出一台实用的缝纫机。公开演示证明,他的发明要比敏捷的缝纫手工操作效率高出5倍。
伊莱亚斯·豪因自己发明的机械在美国的市场化难以成功,遂于1846年去英国,并将机器的英国版权卖与一位生产妇女束胸、鞋和雨伞的大制造商威廉·托马斯。但当他返回美国之际,却发现一些制造商,包括艾萨克·胜家已经开始生产和销售与他发明类似的缝纫机,于是一场旷日持久、从1849-1854长达5年的维权诉讼开始了,并且最终捍卫了自己的专利权。
1865年,豪在康涅狄格建立了BridgeportHowe(豪)机械公司,其产品在1867年巴黎展会上赢得金奖。另一方面,1790年,英国首先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先打洞,后穿线,缝制皮鞋用的单线链式线迹手摇缝纫机。1841年,法国人发明了机针带钩子的链式线迹缝纫机。1851年,美国工人艾洛克·梅里特·胜家(与上述胜家为兄弟)发明了锁式线迹缝纫机,并成立了胜家公司。这一时期的缝纫机基本上是手摇式的。缝纫机的发展1859年,胜家公司发明了脚踏式缝纫机。